题目
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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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按照保证人是否约定各自承担的担保份额,可以将共同保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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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选项A、B不当选);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选项D当选),但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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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A);(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选项C);(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选项D);(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B);(5)以持续履行债务的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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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合同的变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2)选项B:除了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以外,还存在法定变更的情形,即一方当事人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3)选项D: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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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方可适用债权人代位权制度;(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包括: ①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②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③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④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⑤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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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违约金-损失>损失×30%),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甲、乙约定的违约金18万元不属于“过分高于”,甲无权要求降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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