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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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A);(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选项C);(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选项D);(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B);(5)以持续履行债务的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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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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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①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公司的传真没有列明具体的价格和数量等内容,在对方回复时,甲公司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其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②甲公司向乙厂发出的电话通知属于新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甲公司就要约价格作出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属于新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厂之间的承揽合同自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盖章时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本题中,甲公司是合同的最后盖章一方,因此合同自甲公司盖章后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公证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偿债后提货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要求4]
答案解析:提存费用以及提存物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标的物的提存费用和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债权人(针对交付货物而言,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厂是债务人)甲公司承担。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厂申请减少违约金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是大于1*(1+30%)=1.3(万元)的,因此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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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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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的技术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合同有效。选项A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本题中,甲研究所在5月份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时,乙企业即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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