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一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 D.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因不可抗力(泥石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丙)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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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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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于2022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甲应于2024年3月5日之前偿还借款。该借款由丙提供保证担保,乙与丙约定保证期间至2024年2月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至(  )。

  • A.2024年2月1日   
  • B.2024年3月5日
  • C.2024年8月1日
  • D.2024年9月5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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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 C.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 D.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2)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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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  )。

  • A.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B.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C.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 D.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A);(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选项C);(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选项D);(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B);(5)以持续履行债务的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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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 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C.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D.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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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24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25年1月1日付款。2024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2024年10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 A.2024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 B.2024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 C.2024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 D.2024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选项A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选项C: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转让给丙的债权于2024年12月30日到期,而甲的债权于2025年1月1日才到期,甲无权向丙主张抵销;(3)选项D: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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