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 B.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C.应自赠与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行使
  • D.应自赠与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行使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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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10节 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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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以外,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 B.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D.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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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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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如果甲在订立赠与时,不知道该瓷瓶是赝品,则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3)选项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4)选项D: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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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但未提及是否支付利息。半年后,因李某未如期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借款利息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 A.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 B.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7%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 C.王某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 D.王某要求李某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C: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2)选项BD: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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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3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购买甲公司1万吨煤,总价款700万元,价款由乙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提供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丙公司为乙公司支付700万元煤炭款,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丙公司请求支付,若未支付,甲公司可以让丙公司赔偿损失;乙公司加油站建成后,按一定比例向丙公司分配加油站营业利润。

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建加油站,为获融资,乙公司向戊银行借款,以在建加油站抵押,双方于2023年6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2023年6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由于丁公司长期停工,加油站未在约定期限内建成,得知此事的丙公司在向甲公司支付300万元后停止付款,甲公司遂向丙公司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以自己未与甲公司签订合同为由拒绝。

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以防因乙公司加油站无法营业给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同意由其个人向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并与丙公司订立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乙公司的控股股东孙某以书面形式向丙公司发出通知,表示在乙公司不履行债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由自己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丙公司收到通知后,未明确表示同意,也未提出异议。

经乙公司催促,加油站重新开工,乙公司为尽快营业,在加油站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便入驻使用,后加油站因部分屋顶漏雨不得不停业维修,乙公司要求丁公司赔偿因未按期交付加油站致使乙公司推迟营业的损失,丁公司以其在乙公司催促后已交付为由拒绝。乙公司还要求丁公司赔偿屋顶质量瑕疵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丁公司以乙公司已使用加油站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抵押权于2023年6月5日设立。根据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向丙公司主张承担违约责任能够得到法律支持。根据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甲公司)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钱某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

孙某对乙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要求5]
答案解析:

乙公司可以要求丁公司赔偿因推迟营业造成的损失。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要求6]
答案解析:

丁公司可以乙公司已使用加油站为由,拒绝就质量瑕疵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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