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25年3月1日,因电脑显示器故障,甲、乙将电脑送至丙电脑维修部维修。2025年3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完成维修,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截至2025年3月15日,甲、乙均未取电脑或支付费用。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管理、处分等事项未作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要求2]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是否需要经过乙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要求3]对于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应该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
[要求4]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2节 物权变动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在本题中,甲、乙按份共有该电脑,乙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
[要求2]
答案解析: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不需要经过乙的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没有约定,甲占有该电脑70%的份额,符合2/3以上的规定,不必经乙的同意,就可以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
[要求3]
答案解析:对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对丙应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之间按份承担。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 在对外关系上,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要求4]
答案解析: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有权留置该电脑。根据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满清偿期、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本题符合留置的条件,丙有权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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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 A.预购商品房
  • B.房屋所有权转让
  • C.房屋抵押
  • D.租赁商品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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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基于公法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有(  )。
  • A.小郑因一项买卖合同取得了一辆汽车
  • B.小张因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取得了一幅名贵字画
  • C.小刘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取得了某处房屋的所有权
  • D.小王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丧失了某块土地的使用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基于公法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B、C、D当选。选项A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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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20年5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要求蔡花搬出。2024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搬出,蔡花拒绝搬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 C.蔡永已于2020年5月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蔡花搬出
  • D.蔡永应当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凭其产权登记要求蔡花搬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C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2020年5月)发生效力;(2)选项B: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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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 A.在已建成房屋上设立抵押权
  • B.在在建房屋上设立抵押权
  • C.在土地上设立地役权
  • D.在生产设备上设立抵押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AB: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D属于“登记对抗”,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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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生效时,可以导致物权发生变动的有(  )。
  • A.

    房屋买卖合同

  • B.

    设立地役权合同

  • C.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 D.

    设立居住权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B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C当选。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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