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25年3月1日,因电脑显示器故障,甲、乙将电脑送至丙电脑维修部维修。2025年3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完成维修,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截至2025年3月15日,甲、乙均未取电脑或支付费用。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管理、处分等事项未作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要求2]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是否需要经过乙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要求3]对于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应该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
[要求4]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2节 物权变动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在本题中,甲、乙按份共有该电脑,乙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
[要求2]
答案解析: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不需要经过乙的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没有约定,甲占有该电脑70%的份额,符合2/3以上的规定,不必经乙的同意,就可以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
[要求3]
答案解析:对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对丙应承担连带责任,甲乙之间按份承担。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 在对外关系上, 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要求4]
答案解析: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有权留置该电脑。根据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满清偿期、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本题符合留置的条件,丙有权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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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选项CD: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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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 A.预购商品房
  • B.房屋所有权转让
  • C.房屋抵押
  • D.租赁商品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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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基于公法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有(  )。
  • A.小郑因一项买卖合同取得了一辆汽车
  • B.小张因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取得了一幅名贵字画
  • C.小刘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取得了某处房屋的所有权
  • D.小王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丧失了某块土地的使用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基于公法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B、C、D当选。选项A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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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24年3月,宏大开发商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7月1日,王某按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24年9月15日,宏大开发商将房屋建造完工并交付予王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2024年7月1日,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 B.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预售合同有效
  • C.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D.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25年3月15日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选项A:王某与宏大开发商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预告”登记后并未取得所有权;(2)选项B:商品房预售,出卖人已经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3)选项C: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如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地役权、设定抵押权等)的,不发生物权效力;(4)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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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甲、乙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均有效;(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先行受领交付且完成过户手续,汽车应归丙所有;(3)乙有权依据甲、乙之间的有效买卖合同向甲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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