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D,不是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而是存货期末计量的方法。
【知识点拓展】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4种:
1.个别计价法
(1)优点:成本计算准确。
(2)缺点:在存货收发频繁的情况下,发出存货成本分辨的工作量大。
(3)适用范围: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1)优点: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
(2)缺点:较烦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优点:计算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2)缺点: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注意]
①先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的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②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材料成本差异率=(-6+12)/(400+2 000)×100%=0.2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2 000-1 600)×(1+0.25%)=802(万元)。
【知识点拓展】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注意]
①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为负数,代表节约差;如为正数,代表超支差。
②“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C错误;对于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原材料的日常收入、发出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等问题,具有方法简单、核算程序简便易行等优点,由于不能直接反映材料成本的节约或者超支情况,不便于对材料等及时实施监督管理。这种方法通常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监督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
3.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监督管理复杂且要求较高、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