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产产品对外投资,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会计上相应的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6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知识点拓展】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等。
[注意]
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②因为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有:a.印花税;b.耕地占用税;c.车辆购置税;d.契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规定准予抵扣,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交消费税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 000+10 000=3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交消费税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100+50)×3%=4.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100+50)×7%=10.5(万元)。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时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单独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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