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C错误;对于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率=(-6+12)/(400+2 000)×100%=0.2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2 000-1 600)×(1+0.25%)=802(万元)。
【知识点拓展】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注意]
①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为负数,代表节约差;如为正数,代表超支差。
②“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20+(110-120)]/(80+120)×100%=5%(超支差异率);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5%=5(万元)。
【知识点拓展】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注意]
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为负数,代表节约差;如为正数,代表超支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选项ABCD均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注意]
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当根据预计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其实际成本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摊销。( )
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对象摊销。例如管理部门领用的,计入管理费用;基本生产车间领用的,计入制造费用;专设销售机构领用的,计入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