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均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外购葡萄酒除外)、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拓展练习
选项B,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换、抵、投”)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A、C、D,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广告宣传、管理部门、职工奖励等其他方面的,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选项A、D,“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不属于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税目范围。选项C,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 ( 外购葡萄酒除外 )、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卷烟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烟丝、雪茄烟和电子烟均为从价计征。
【知识点拓展】
1.消费税税目——烟
①包含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
②注意雪茄烟和卷烟属于两个不同的子税目(即雪茄烟不属于卷烟)。
2.消费税税率:


(1)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额)征收消费税,而非按新货物全额计税,排除选项B、D;(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因此实际收取的差额为含增值税收入,需价税分离,排除选项A;(3)该黄金饰品店铺当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黄金首饰应缴纳消费税=(135 600-124 300)÷(1+13%)×5%=5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消费税处理规定:
非金银首饰: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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