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额)征收消费税,而非按新货物全额计税,排除选项B、D;(2)新旧货物价格均含增值税,因此实际收取的差额为含增值税收入,需价税分离,排除选项A;(3)该黄金饰品店铺当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黄金首饰应缴纳消费税=(135 600-124 300)÷(1+13%)×5%=5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消费税处理规定:
非金银首饰: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拓展练习
【注意】“汽车厂销售自产”,强调“汽车厂”和“自产”,属于生产环节,而非零售环节。
选项A、D,属于零售环节,而白酒、高档化妆品均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属于生产环节,而(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环节:
(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
(燃油)超豪华小汽车: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加征。

选项A、D,“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不属于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税目范围。选项C,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知识点拓展】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 ( 外购葡萄酒除外 )、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对(燃油)超豪华小汽车,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注意】
审题时注意看清题干问的是在零售环节“征收”还是“加征”:
“加征”:指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已征税的基础上,零售环节再加征一道。
“征收”:指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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