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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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因此应按13.56万元/辆计算,排除选项A(按成本)、选项B(按平均售价);(2)13.56万元/辆为含增值税价格,需要价税分离,排除选项D;(3)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13.56÷(1+13%)×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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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含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选项C、D,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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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2)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先找纳税人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因此组价;(3)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8 000×(1+5%)÷(1-15%)× 15%=12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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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因此选项A、C、D表述正确,选项B表述不正确。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VS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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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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