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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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A当选;(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选项D),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选项C),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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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D,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范围需要注意区分:
(1)烟
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和电子烟;
不包括烟叶。
(2)酒
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不包括酒精、调味料酒。
(3)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4)小汽车
包括各类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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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高档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注意】成套化妆品也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应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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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啤酒、黄酒、成品油。选项B、D,葡萄酒和药酒从价计征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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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需要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本题中丙酒厂有同类白酒售价(150 000元/吨),不需要考虑组成计税价格,选项A、B、C排除;(2)白酒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办法;(3)丙酒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5×150 000×20%+15×1 000×1 000÷500×0.5=46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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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C、D,超豪华小汽车、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都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只针对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征收消费税,气缸容量150毫升的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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