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 A,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房地产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为办公自用的,因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拓展练习
选项A,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接受捐赠方属于承受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 D,转让厂房发生了房地产产权的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当选。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选项 A、B、C,均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选项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属于 “应当清算”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选项D,重置成本价用于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能直接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前提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属于无偿赠与,没有取得转让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收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 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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