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考生应注意理解。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A、D,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B,属于特别法人。选项C,属于营利法人。
【知识点拓展】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①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和“自力更生”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选项A、B,不满足年龄条件,可直接排除。选项C,兼职仅为补贴生活,兼职费用并非孙小海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不满足“自力更生”。选项D,白小桃不仅满足年龄条件,也满足“自力更生”的收入条件,因此白小桃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知识点拓展】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先看年龄,再看精神状态: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年龄<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年龄<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选项A、B,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中,题干已表明选项中的自然人精神状态均属正常,在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时仅将其年龄作为依据即可。考生应关注8周岁、16周岁和18周岁三个年龄,同时注意选项中可能出现的“以上”、“不满”等修饰性词语,特别识记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同时满足年龄和劳动收入两个条件的情况。
【知识点拓展】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先看年龄,再看精神状态: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年龄<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年龄<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法人可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B,居民委员会,属于特别法人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选项C,爱心捐助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选项D,大河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
【知识点拓展】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完全同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必先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未必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题目说法正确。
【知识点拓展】
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
①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③有行为能力,一定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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