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考生应注意理解。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A、D,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B,属于特别法人。选项C,属于营利法人。
【知识点拓展】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①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选项A、B、C、D均为正确表述。
【知识点拓展】
1.法人相关要点
①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②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③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④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⑤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法人设立中的责任承担
①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②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③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④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和“自力更生”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选项A、B,不满足年龄条件,可直接排除。选项C,兼职仅为补贴生活,兼职费用并非孙小海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不满足“自力更生”。选项D,白小桃不仅满足年龄条件,也满足“自力更生”的收入条件,因此白小桃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知识点拓展】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先看年龄,再看精神状态: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年龄<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年龄<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项A、B、C,均属于特别法人。选项D,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