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考生应注意理解。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练习
法人可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B,居民委员会,属于特别法人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选项C,爱心捐助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选项D,大河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
【知识点拓展】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选项A,自然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选项B,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是营利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知识点拓展】
1.法律关系主体
①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②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③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④国家。
2.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①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公司制: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含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完全同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必先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未必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题目说法正确。
【知识点拓展】
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
①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③有行为能力,一定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项A、B、C,均属于特别法人。选项D,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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