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拓展练习
郑某转让住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220-200-2)×20%=3.6(万元)。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选项C为“县级”,未达到省级以上的级别,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选项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A)。

选项A,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属于价格折让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选项A、C、D当选。

(1)稿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收入额减按70%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70%;(2)周某取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7 000×(1-20%)×70%×20%=784(元)。
(1)年度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稿酬所得在计入综合所得时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70%计算;(2)本题已直接给出减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不再重复扣除专项扣除;同时未给出专项附加扣除,则不考虑;(3)周某2025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年度综合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130 000+7 000×(1-20%)×70%-60 000]×10%-2 520=4 872(元)。
选项A,契税由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缴纳,林某为房屋承受方,应缴纳契税。选项B,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周某转让房屋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选项D,以房抵债属于财产转让行为,该住房购买仅1年,不满足“自用 5 年以上且为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免税条件,周某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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