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项C)内办理汇算清缴。
【知识点拓展】
汇算清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次年3月31日前。
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拓展练习
选项A,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1)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实际发生1 000元,超过限额规定,按照限额800元扣除,剩余的200元可结转以后月份扣除;(2)净收入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6 000-400-800=4 800(元);净收入额4 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4 800×(1-20%)×10%=384(元)。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B,温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2025年度在中国居住时间为1月1日到6月10日,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因此属于非居民个人。需注意,居住天数不能跨年度计算。

(1)张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3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张某取得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 000×50%×20%=500(元)。
【知识点拓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所有权归属出租车驾驶员,因此其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出租车经营的辨析:
①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驾驶员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给别人打工);
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给自己打工);
③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驾驶员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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