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1)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而陈某为取得稿酬所得而自行负担的资料费不得额外减除,则本题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000×(1-20%)×70%;(2陈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0 000×(1-20%)×70%×20%=2 240(元)。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收入额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4 000:收入额=收入-800

每次收入4 000:收入额=收入×(1-20%

2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4 000元:收入额=收入-800×70%

每次收入4 000元:收入额=收入×(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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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虽然在境外工作,但张某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非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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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居民个人的是(     )。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1天的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1天的个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选项A,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选项B中“181天”表述错误,正确标准为“183天”。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选项C,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选项D,属于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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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扣除”项目的是(  )

  • A.

    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 B.

    个人支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

  • C.

    大病医疗支出

  • D.

    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选项C,大病医疗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未纳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任何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


【知识点拓展】

1.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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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参加商场消费抽奖活动获赠价值300元的电饭煲

  • B.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性质的消费券

  • C.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

  • D.

    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参加宣传活动获赠的U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属于价格折让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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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稿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收入额减按70%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70%;(2)周某取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7 000×(120%)×70%×20%784(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年度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稿酬所得在计入综合所得时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70%计算;(2)本题直接给出减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所以不再重复专项扣除同时未给出专项附加扣除,则不考虑3)周某2025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年度综合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130 0007 000×(120%)×70%60 000]×10%2 5204 872(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契税由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缴纳,林某为房屋承受方,应缴纳契税选项B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某转让房屋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选项D以房抵债属于财产转让行为,周某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次年31日至630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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