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20%)=32 000(元);(2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32 000×20%6 400(元)。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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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免税项目的是(     )。
  • A.国债利息
  • B.军人的转业费
  • C.出租厂房取得的租金
  •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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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刘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8 000×(120%)=6 400(元);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6 400×20%01 280(元)。需注意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按规定减除800或者20%其他费用交通费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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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5 0005 0003 0002 5004 500(元);(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 500×3%0135(元)。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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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 B.

    子女将房屋无偿赠与其父母

  • C.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

  • D.

    外祖父母无偿赠与外孙子女房产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选项B、子女(选项C、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选项D、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选项A、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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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 A.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C.

    稿酬所得

  • D.

    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选项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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