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20%)=32 000(元);(2)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32 000×20%=6 400(元)。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拓展练习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刘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8 000×(1-20%)=6 400(元);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6 400×20%-0=1 280(元)。需注意: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按规定减除800或者20%,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一律不得扣除。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5 000-5 000-3 000-2 500=4 500(元);(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 500×3%-0=135(元)。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选项B)、子女(选项C)、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选项D)、兄弟姐妹;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选项A)、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选项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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