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张某自2025年10月起仅在甲互联网平台取得劳务报酬,10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无免税收入、其他扣除、减免税额。平台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当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 )元。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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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张某10月累计收入为15000元,累计费用=15000×20%=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7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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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选项B,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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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知识链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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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选项C,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选项D,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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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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