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知识链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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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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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剩余1万股属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8×(1-15%)×20%=4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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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扣除的是(  )

  • A.赡养老人支出
  • B.继续教育支出
  • C.基本养老保险费
  • D.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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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 A.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B.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C.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D.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 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并固定向一个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选项C,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选项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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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所得,可以在预扣预缴时扣除捐赠支出的是(  )。
  • A.工资、薪金所得
  • B.劳务报酬所得
  • C.稿酬所得
  •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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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10月:累计收入为35000,累计费用=35000×20%=7000,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5000-7000-5000=23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10月累计应预扣税额=23000×3%=690(元)。

(2)11月:累计收入=35000+30000=65000(元),累计费用=65000×20%=1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2=10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5000-13000-10000=42000(元),累计全部应预扣税额=42000×10%-2520=1680(元),11月当期预扣税额=累计应扣税额-累计已预扣税额=1680-690=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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