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知识链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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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个体工商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以后扣除
  • B.个人在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任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可以跨企业弥补
  • D.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其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E.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选项B,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选项E,合伙企业“先分后税”,个人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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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个人按照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保险机构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75%×10%=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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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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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个人的下列应税所得中,可按月度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 B.居民个人的财产租赁所得
  • C.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 D.非居民个人的财产租赁所得
  • E.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数月奖金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选项A,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年度税率表。

选项B、D,纳税人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选项C,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月度税率表。

选项E,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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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张某10月累计收入为15000元,累计费用=15000×20%=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7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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