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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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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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选项A、B、C、E均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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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戚某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0%-210=5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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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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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收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3%=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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