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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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无偿提供服务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不缴纳增值税。
(2)销项税额=6×9%=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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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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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和汽车车身广告位出租服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3%;出租购置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9%。
(2)该企业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70)×13%+120×9%=2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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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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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出口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选项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选项C,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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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2)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10-50)×90%×60%=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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