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C,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 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该企业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23000/ ( 1+9% ) × 9% -[ 15000/( 1+9% ) × 9% - 15000 × 5%/ ( 1 +9% )×9%] =1899.08-1176.61 =722.47 (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选项A、B、E,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选项C,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选项D,4S店销售汽车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属于代为收取并转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不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下列关于增值税销售额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东风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9月3日,从农户手中购进一批猪肉,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当月全部领用制成猪肉脯。另从养殖企业购进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为300万元。
(2)9月5日,进口蔬菜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当月已申报抵扣。
(3)本月末,已将生产加工完成的猪肉脯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万元。
(4)本月将购进的鸡肉,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剩余50%加工成鸡柳、鸡排等小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
(5)本月将进口的蔬菜用于加工蔬菜罐头并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6)本月末,发现由于仓库保管不善,导致上月购进的牛肉霉烂变质。该批牛肉成本100万元,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额已抵扣。不考虑运费的影响。
该企业当月购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猪肉生产猪肉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0×10%=20(万元)。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购进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50%鸡肉直接对外销售不缴纳增值税。50%鸡肉加工成小吃后对外销售按13%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
蔬菜罐头增值税税率为13%。销项税额=150×13%=19.5(万元)。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业务(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9%×1%=5.56(万元)。
业务(6)发生进项税额转出=100÷(1-9%)×9%=9.89(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50+5.56-9.89=65.67(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业务(5)的销项税额为19.5万元;
本月的销项税额=31.2+26+19.5=76.7(万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76.7-65.67=11.03(万元)。
选项B,购入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进口蔬菜先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蔬菜罐头,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共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