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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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因此甲运输企业外购桌椅赠送给贫困小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应征收增值税。

(2)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无须缴纳增值税。

(3)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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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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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6年1月1日起,农产品买价中不含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80×(1+10%)=88(万元);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8×9%=7.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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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用途改变,专用于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需要在用途改变的当月根据长期资产净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90×90%=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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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1+3%)×3%=58.25(元)。

(2)北京到成都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8元。

(3)北京到香港的机票属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4)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000×6%=60(元)。

(5)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8.25+288+60=40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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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100+80+50)=1.47(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47=11.53(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53-100×3%=8.53(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37=17.9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53(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93-8.5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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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收到的政府补助与销售车辆取得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2)本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项税额=(1200+56.5)÷(1+13%)×13%=14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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