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收到的政府补助与销售车辆取得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2)本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项税额=(1200+56.5)÷(1+13%)×13%=144.55(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A,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年。
选项C,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发生非正常损失,应按照下列公式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①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净值率;
②净值率=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该设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4.6×(420-35)÷420×100%=50.05(万元)。

选项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B,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选项E,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可以扣除为导游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等。

选项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应征收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