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1+3%)×3%=58.25(元)。
(2)北京到成都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8元。
(3)北京到香港的机票属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4)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000×6%=60(元)。
(5)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8.25+288+60=406.25(元)。

拓展练习
(1)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并已抵扣进项税额后,用途改变专用于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应按照下列公式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当月期初长期资产净值÷长期资产原值×100%。
(2)该公司业务(4)应转出进项税额=2.6×(20-8)÷20×100%=1.56(万元)。
(1)业务(1)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的销项税额=(680-63.6-60-24-21-1.8)÷(1+6%)×6%=28.85(万元)。
(2)业务(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旅游公司出租门市房的销项税额=12÷(1+9%)×9%=0.99(万元)。
(3)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85+0.99-3.12=26.72(万元)。

(1)扣缴义务人应扣缴增值税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500÷(1+6%)×6%=28.3(万元)。
(2)税率的适用和国内相关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税率相同,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大麦手机商城当月销项税额=(100000+20000)÷(1+13%)×13%=13805.31(元)。

(1)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4)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6+4÷(1+3%)×3%+1.5=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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