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北京的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员工报销差旅费,取得票据明细:北京到长沙的一等座高铁票金额合计4500元;北京到成都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合计3200元,其中机场建设费200元,燃油附加费240元;北京到香港的电子行程单金额合计11000元(上述票据均注明员工身份信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住宿费金额1000元,普通发票注明餐费金额600元。则当月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 A.695.78
  • B.659.45
  • C.

    1544.04

  • D.679.27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北京到长沙的高铁票允许抵扣进项税=4500÷(1+9%)×9%=371.56(元);

北京到成都的机票允许抵扣进项税=(3200-200)÷(1+9%)×9%=247.71(元);

北京到香港的机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1000×6%=60(元);

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则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371.56+247.71+60=679.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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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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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4年7月,境外的甲公司为境内的乙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合同含税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则乙公司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 A.0万元
  • B.28.3万元
  • C.30万元
  • D.45.45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应扣缴增值税=500÷(1+6%)×6%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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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企业为经营金融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8月买入甲上市公司股票,买入价格为300万元,支付手续费0.09万元。当月卖出其中的40%,发生买卖负差8万元。2024年9月,卖出剩余的60%,卖出价为200万元,支付手续费0.06万元。该企业2024年9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是(  )万元。
  • A.0.68
  • B.1.13
  • C.11.32
  • D.0.75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该企业2024年9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300×60%-8)÷(1+6%)×6%=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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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境内某公司2024年8月取得人力部门员工的注明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注明的票价为1200元,燃油附加180元,机场建设费50元,合计金额为1430元,另支付人身保险费60元,该事项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元。
  • A.113.94
  • B.118.07
  • C.123.03
  • D.117.59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航空旅客运输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1200+180)÷(1+9%)×9%=11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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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6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以上金额均含税)。

2)将2016年5月在公司注册地购入的一套门市房对外出租,进项税已按规定抵扣。本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含税租金12万元。

3)委托装修公司对自用房屋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装修费5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

4)将公司2022年5月购入的一台旅游车转为职工通勤班车,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入账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该车评估价格14万元。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D当选: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属于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20-5)×13%=1.9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该公司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9%+3×6%-1.95=2.73(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1)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的销项税额=(680-63.6-60-24-21-1.8)÷(1+6%)×6%=28.85(万元)。

业务(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旅游公司出租门市房的销项税额=12÷(1+9%)×9%=0.99(万元)。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8.85+0.99-2.73=2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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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 A.

    甲公司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优质服务费

  • B.

    乙公司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费

  • C.

    丙啤酒生产企业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 D.

    4S店销售汽车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

  • E.

    丁设计公司向客户提供珠宝设计服务,收取的提前完成奖励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A、B、E,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选项C,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选项D,4S店销售汽车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属于代为收取并转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不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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