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9.2
- B、6.9
- C、5.49
- D、14.3

答案解析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1)业务(6):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5÷(1+9%)×9%=0.41(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12-0.5)÷(1+9%)×9%=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41+0.95+0.36=6.72(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41+0.95+0.36)×100÷(100+80+50)=1.62(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62=11.38(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38-100×3%=8.38(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72=17.58(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38(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58-8.38=9.2(万元)。

拓展练习


该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9%+1000×9%)×(1-10%)=1701(元)。

选项B、C,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
选项E,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业务(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9%×1%=5.56(万元)。
业务(6)发生进项税额转出=100÷(1-9%)×9%=9.89(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50+5.56-9.89=65.67(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业务(5)的销项税额为19.5万元;
本月的销项税额=31.2+26+19.5=76.7(万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76.7-65.67=11.03(万元)。
选项B,购入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进口蔬菜先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蔬菜罐头,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共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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