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9.4
- B、6.9
- C、5.49
- D、14.3

答案解析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100+80+50)=1.47(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47=11.53(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53-100×3%=8.53(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37=17.9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53(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93-8.53=9.4(万元)。

拓展练习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2)本月美心公司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1+6%)×6%=0.85(万元)。


选项A,企业为本单位职工购进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B,用工单位为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D,购进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旅客公路运输服务,以公路客票票面金额按3%征收率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B,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包括本金。
选项C,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E,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无偿提供服务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不缴纳增值税。
(2)销项税额=6×9%=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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