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捐赠股权、房产的,其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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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税务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 A.个人独资企业用于家庭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 B.个人独资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
  • C.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环保部门的罚款允许税前扣除
  • D.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规定扣除
  • 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年度经营亏损不可跨企业弥补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环保部门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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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戚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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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在计算工作天数时,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因此10月汤姆先生在中国境内工作天数为9.5天。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公式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的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30000+18000+20000)×[1-(20000÷68000×21.5÷31)]=54129.03(元),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54129.03-5000=49129.03(元),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

(3)汤姆先生离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129.03×30%-4410=10328.71(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或10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本题“捐赠给某市小学”不属于全额扣除的范围,因此捐赠限额=32000×(1-20%)×70%×30%=5376(元)<实际捐赠额12000元,可以在本次稿酬所得中扣除5376元,应纳税所得额=32000×(1-20%)×70%-5376=12544(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

(3)应缴纳个人所得额=12544×20%-1410=1098.8(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2)8月,汤姆先生应纳税额=[(150000÷6)×20%-1410]×6=21540(元),9月汤姆先生应纳税额={[(150000+70000)÷6]×30%-4410}×6-21540=18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表。其中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本题中,提供咨询服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提供咨询服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4410=759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200-200×40%)×10000÷12=100000(元),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0)×10000×45%-15160=52484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对个人下列所得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选项A、B)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选项C)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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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净资产核定法;(选项C)

(2)类比法;

(3)其他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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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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