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八节 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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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选项D)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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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但转让所得不免;选项B,应用种植观赏性作物并销售取得的收入减半征税;选项D,国际金融组织向居民企业提供一般贷款的利息收入不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贷款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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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技术转让的免征额度是技术转让所得的500万元以内,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选项E,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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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该厂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300×10%=30;应纳企业所得税=168×25%-3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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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C、D,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 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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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1)企业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的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200×10%=2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专用设备原计税基础的50%=(200+10)×50%=105(万元)<改造投入120万元,所以智能化改造可以抵免税额=105×10%=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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