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拓展练习
(1)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2)改变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3)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4)改变用途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1)
①企业收到的由财政部拨款发电入网补助按光伏发电补助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企业收到的科技局拨款新能源研发补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
①企业试运营阶段取得的并网售电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若试运行期间生产的产品用于销售,应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抵扣。
②企业试运营阶段取得的并网售电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6)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格认定行为;
(8)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行为;
(10)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选项A,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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