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1)A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业务(2)B公司8月应缴纳铁原矿和铁选矿资源税共计( )万元。
业务(3)C公司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以下关于资源税的描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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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开采矿产品资源税纳税地点为矿产品的销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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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应于产品耗用时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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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纳资源税的,应当自月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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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资源税不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1)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减征30%。
(2)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税。
(3)将开采的原油对外赠送,要正常缴纳资源税;开采天然气对外销售的,当月要计算缴纳资源税,当月未售的不缴纳。
(4)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20+3)×7000×6%+600×2×6%]×(1-30%)=9732×(1-30%)=6812.4(万元)。
(1)将自采铁原矿直接销售,以及赞助给其他企业,均应缴纳资源税;但洗选加工铁选矿的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原矿资源税=(710-10)÷10000×(10000+500)×3%=22.05(万元)。
(2)将加工的铁选矿销售,应缴纳资源税,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选矿资源税=495×2%=9.9(万元)。
(3)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原矿和铁选矿资源税共计=22.05+9.9=31.95(万元)。
(1)将自采原煤用于职工食堂,视同销售,需要缴纳资源税,且按同类价确定计税依据。(2)将自采原煤用于连续生产选煤,移送时不缴纳资源税;生产的选煤对外销售,按选煤正常缴纳资源税。(3)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4000÷8×(8+2)×8%+6000×5%=700(万元)。
选项A,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生产地缴纳资源税;选项B,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选项D,资源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辆小汽车转让给我国公民李某,免税条件消失,要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由小汽车的购买使用人李某补缴,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240000×(1-2×10%)×10%=19200(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全部计税收入=54000÷90%=60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8000)÷(1+9%)×9%=3467.89(万元);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0000-3467.89=56532.11(万元)。
契税=18000×3%=540(万元);
取得土地时支付的价款=18000÷(1+9%)+540+10=17063.76(万元)。
开发成本=16000-1500-600=13900(万元);
开发费用=(5000+1500)+(17063.76+13900)×5%=8048.19(万元)。
转让地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3467.89-2167.89)×(5%+3%)=104(万元)。
法定附加扣除=(17063.76+13900)×20%=6192.75(万元)。
扣除总额=17063.76+13900+8048.19+104+6192.75=45308.7(万元)。
增值额=56532.11-45308.7=11223.41(万元)。
增值率=11223.41÷45308.7×100%=24.77%<50%,税率为30%。
转让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1223.41×30%=3367.02(万元)。
转让地产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3367.02-1080=2287.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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