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辆小汽车转让给我国公民李某,免税条件消失,要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由小汽车的购买使用人李某补缴,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240000×(1-2×10%)×10%=19200(元)。

拓展练习
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非住房差额(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价款)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然人应在房屋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无需预缴税款。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其中广告服务是指广告代理和广告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没有设计,选项B、C、D不当选,选项A当选。

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权限:(1)卷烟、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2)白酒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核定;(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选项B,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C,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非清包工,开工日期晚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在乙市预缴增值税=(2000-500)÷(1+9%)×2%=27.52(万元)。
在乙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7.52×7%=1.93(万元)。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000-200)÷(1+3%)×3%=23.3(万元)。
在丙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3.3×7%=1.63(万元)。
跨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购置时间晚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在丙市,预缴增值税=200÷(1+9%)×3%=5.5(万元)。
在丙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5×7%=0.39(万元)。
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420×(1+10%)×13%=60.06(万元)。
购买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等进项税额30万元,上述进项无法划分用途。
为乙市B公司的安装项目采购原木为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00×9%=9(万元)。
分包业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9%)×9%=165.14(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000-165.14=1834.86(万元)。
业务(2)增值税税额=(1000-200)÷(1+3%)×3%=23.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00-200-23.3=776.7(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9%)×9%=16.51(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00-16.51=183.49(万元)。
业务(4),施工设备出租,未配备设备操作人员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于收到预收款当期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3%)×13%=3.4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30-3.45=26.55(万元)。
业务(5),房产购入日期早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购买价格=48÷4%=1200(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1400-1200)÷(1+5%)×5%=9.52(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400-1200-9.52=190.48(万元)。
可抵扣进项=9+(30+60.06)×[(1834.86+183.49+26.55)÷(1834.86+183.49+26.55+190.48+776.7)]=70.14(万元)。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9%)×9%=165.14(万元)。
业务(2)增值税税额=(1000-200)÷(1+3%)×3%=23.3(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9%)×9%=16.51(万元)。
业务(4)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3%)×13%=3.45(万元)。
业务(5)增值税应纳税额=(1400-1200)÷(1+5%)×5%=9.52(万元)。
应纳增值税=165.14+16.51+3.45-70.14-27.52+23.3-23.3-5.5+9.52=91.46(万元)。
选项A,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选项B,低于国家排放标准50%,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10000000×2÷1000÷1000÷4×12×50%=30(元)。
选项C,在甲地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91.46×7%=6.4(万元)。
选项D,业务(1)对外支付的分包价款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业务(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对外支付的分包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选项E,在甲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在甲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无需抵扣在乙市和丙市已缴纳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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