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已办理免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 B、甲企业转让已使用的车辆应缴纳增值税900元
- C、当月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增值税免抵税额为273193元
- D、销售粘土收取价款同时收取的从坑口到购买方指定码头的运费,应同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
- E、水泥配料用粘土出口环节不退资源税

答案解析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000×1500×(13%-10%)=90000(元)。
(2)内销销项税额=(1880000+420000)×13%+31200=330200(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000+13000+39000+31200+324807=447007(元),应纳税额=330200-447007+90000=-26807(元)。
(3)免抵退税额=2000×1500×10%=300000(元)。
(4)甲企业当月出口水泥配料用粘土应退增值税=26807(元),免抵税额=300000-26807=273193(元)。
业务(2)将应税资源税产品粘土原矿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建筑用砖,应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业务(2)应申报资源税=[(1880000-80000)+(200×600)]×3%×(1-30%)=40320(元)。
业务(3)应申报资源税=2520(元)。
业务(4)应申报资源税=240000×3%×(1-30%)=5040(元)。
业务(5)应申报资源税=84000(元)。甲企业当月应申报资源税=40320+2520+5040+84000=131880(元)。

拓展练习




(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2)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万元)。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2)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10416-1260)÷(1+5%)×5%=436(万元)。
(1)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万元)。
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4年2月转让,按照9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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