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2024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月末发现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生霉烂变质,该批农产品成本10万元(含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费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抵扣进项税额。(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酒店房产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416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20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业务(1)销项税额为( )万元。
[要求2]H宾馆当月应转出进项税额( )万元。
[要求3]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要求4]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要求5]关于H宾馆、K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要求6]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 )万元。
- A、134.35
- B、85.03
- C、86
- D、160.03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Ⅰ)》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
答案解析:
(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2)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月进项税额转出=(10-1.5)÷(1-9%)×9%+1.5×9%=0.98(万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2)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10416-1260)÷(1+5%)×5%=436(万元)。
[要求4]
答案:
D
答案解析:
(1)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万元)。
[要求5]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4年2月转让,按照9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
D
答案解析: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223.2+1500÷(1+9%)×9%-(180-0.98)+(10416-1260)÷(1+5%)×5%-436-8=160.03(万元)。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2025年5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1800×9%-206÷(1+6%)×6%=150.34(万元);增量留抵税额=2025年5月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150.34-50=100.34(万元);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100.34×80%×60%=48.16(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目的购置年度至转让年度按照9年计算,按每年加计5%扣除,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每年加计5%扣除=600×(1+5%×9)=87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费,包括购买时的契税18万元;转让环节印花税0.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1000-600)÷(1+5%)×5%×(5%+3%+2%)=1.9(万元)。因此,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870+18+0.5+1.9=890.4(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选项C,纳税期限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选项D,纳税人识别由税务机关负责。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应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A、B、C不当选;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不当选: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应当适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完成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选项B不当选: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且符合国际条约、协定有关规定的进口货物。选项D不当选: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应当适用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