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4年1月8日,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债权的实现,同日双方另行签订了质押协议,甲公司以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80万元的应收账款为乙公司设立质权。1月9日,甲公司在汇票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后将汇票交付乙公司。2024年1月10日,乙公司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丙公司发送了确认函。1月11日,丙公司确认该笔80万元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并加盖了公章。1月12日,乙公司办理了应收账款出质登记。2024年7月8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7月9日,质押的应收账款到期,乙公司请求由丙公司支付80万元。丙公司以仅为甲公司帮忙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应收账款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丙公司支付8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乙公司对20万元汇票享有的质权,设立的日期是哪一天? 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乙公司对80万元应收账款享有的质权,设立的日期是哪一天? 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丙公司拒绝支付80万元,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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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公司对20万元汇票享有的质权设立日期为2024年1月9日。根据规定,以汇票出质,当事人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已经交付质权人的,质权自汇票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乙公司对80万元应收账款享有的质权设立的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根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拒绝支付80万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后,又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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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依法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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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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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A 不当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B 不当选。排除妨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C 不当选 。选项 D 当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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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选项B不当选。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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