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权利中,其设立需要登记的是(    )。
  • A.

    土地承包经营权

  • B.

    留置权

  • C.

    不动产抵押权

  • D.

    动产质权

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A不当选。留置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3)占有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选项B不当选。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即动产质权的设立以质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选项D不当选。选项C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起算时间点

侵权行为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起

人身损害赔偿

伤害明显:从受伤之日起

伤害需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

约定履行期限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未约定履行期限

依照《民法典》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1)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2)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

分期履行

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不作为

从债权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

附条件、附期限

从该条件成就之日、该期限届至之日起

国家赔偿

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

从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前提: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从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B.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监事的每届任期为4

  • C.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

  • D.

    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项A不当选;监事每届任期法定为3年,公司章程不能自由规定,选项B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2024年1月1日,赵某与钱某协商权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1月5日,为设立甲公司,赵某与乙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签订合同购买M设备,约定1月31日乙企业交付设备。1月10日公司登记机关向甲公司签发营业执照,1月22日甲公司因经营范围调整不再需要M设备,遂向乙企业提出解除合同,乙企业此时方得知该合同为赵某为甲公司签订的,但乙企业已完成了M设备的生产,因此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的责任。甲公司以未届合同期限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主张合同由赵某签订,甲公司不承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责任。3月5日,乙企业将M设备出租给周某,周某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3月6日,周某将M设备交由甲公司维修,3月22日,甲公司通知周某支付维修费用,周某认为费用过高拒绝支付,甲公司遂留置M设备。乙企业主张M设备不属于周某,甲公司无权留置。乙企业将设备出租给周某之前,向丙保险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遂向丙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赔付请求。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载明“人为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乙企业签订保险合同时未留意该条款,丙保险公司未就该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和提示。4月10日,乙企业由于上述纠纷及经营原因无法清偿丁公司到期债务10万元,乙企业合伙人孙某向丁公司支付了10万元,孙某占合伙企业50%份额,孙某要求合伙企业同样占比50%的合伙人李某承担5万元债务,李某拒绝。合伙协议约定按各自份额比例承担合伙企业亏损。孙某拟与李某签订仲裁协议,解决该纠纷。李某认为该纠纷不属于仲裁法调整范围。

要求:根据公司、合同、合伙企业、物权、保险、仲裁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有权留置M设备。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要求5]
答案解析:

孙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5万元债务。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合伙协议规定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要求6]
答案解析:

李某与孙某的纠纷属于仲裁法范围。根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