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 A.甲省司法局吊销张某律师执照的行政行为
  • B.乙省政府对某公司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行政终裁行为
  • C.丙省环保局对李某作出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内部行政决定
  • D.丁市公安机关对赵某作出的刑事拘留措施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B不当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C不当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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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乙、丙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下列关于该联合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乙、丙应当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B.若丙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不影响该联合体的资格
  • C.甲、乙、丙就合同约定事项应对采购人各自单独承担责任
  • D.该联合体应作为一个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C不当选;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选项B不当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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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A、D不当选。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债务人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选项B当选。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即原债权人)负担。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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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应承担3600元,王某应承担1200元。根据规定,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本题中,张某、李某、王某对房屋按份共有,且对费用分摊未作特别约定,因房屋窗户坠落砸伤路人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应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总的医药费为12000元,在内部关系上,李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30%=3600元,王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10%=1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购房比例为75%,王某购房比例为25%。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无特别约定且李某和张某互不相让,故按照转让时李某和王某的共有份额比例(3:1)行使。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除按份共有人另有约定外,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本题中,张某4月1日通知,4月14日李某和王某表示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并未超过15日,故张某不能以未及时回复为由拒绝两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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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表述正确的是(    )。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设立
  • 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应当登记
  • C.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物权的,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 D.地役权自登记时设立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A、D不当选;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选项B不当选;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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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5年甲公司拟更换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选中,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有(    )。
  • A.赵某,担任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期间,乙公司于2021年7月被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 B.钱某被剥夺政治权利,2021年7月执行期满
  • C.孙某,因贪污被判刑,2023年执行期满
  • D.李某,担任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期间,丙公司2023年7月破产清算完结,李某负有个人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A不当选。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B当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C当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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