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先进制造企业(一般纳税人)向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回答以下问题。
[要求1]
先进制造企业加计抵减比例?
[要求2]
高新技术资格条件有哪些?请从人员、研发经费与收入3个角度回答。
[要求3]
若该企业高新资格在24年到期,可享受加计抵减时限是多久?
[要求4]
若该企业高新资格在24年到期,企业所得税预缴应按多少预缴,请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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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0.5分。
加计抵减比例为5%。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4分。
①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分)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5分)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5分)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5分)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0.5分)
③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分)
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5分。
企业所得税预缴应按15%税率预缴。(0.5分)
理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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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凭证等主要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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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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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审查。选项B: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选项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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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选项B、C、D: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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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选项B、C: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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