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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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辅导期纳税人1个月内多次领用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用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放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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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涂料仅在进口、委托加工、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高档手表仅在进口、委托加工、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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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国债利息收入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填报。选项C: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应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选项D: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应在《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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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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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复式账标准:
(1)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选项A)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40000元以上;
(3)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60000元以上;
(4)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80000元以上。(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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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4分。(每答对一个给0.5分)
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5分。
享受优惠:
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的,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0.5分)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0.5分)
③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0.5分)
④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0.5分)
⑤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0.5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5分。
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即2025年2月28日。(0.5分)
【提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②应纳税额=144÷(1+5%)×1.5%=2.06(万元)。(0.5分)
③自然人异地出租不动产,不用预缴(0.5分),直接在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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