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电子血压计合同的性质、风险转移及履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电子血压计占有形态和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收到电子血压计后发现,其中有100台H761型电子血压计存在质量瑕疵,无法正常使用,下列甲公司可以选择的有( )。
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货款债权不得转让”这一禁止转让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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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如果丙公司善意,丙公司方可受让45万元的债权,且甲公司不得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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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均可受让45万元债权,但甲公司可以以类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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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如果丙公司恶意,丙公司不能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当然可以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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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如果丙公司善意,丙公司可以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可以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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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均可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不得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选项A、C,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选项B,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行政行为撤销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行为在合法要件方面有瑕疵。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四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数个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3)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选项A错误。
通常认为,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的,属于无效情形,选项B错误。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3)行政行为已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选项C错误。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对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选项D正确。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不得少于1人,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选项D错误。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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