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根据债的双方主体人数,可以将债分为单数主体之债和复数主体之债。
选项B,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是因不同法律关系的偶然竞合所致,并非法律所规定,各债务人之间亦不可能存在约定。
选项C,因种类物可以相互替代故种类物之债通常不发生给付不能,除非该种类物全部灭失。
选项D,金钱债务均可以直接强制履行;非金钱债务也可以直接强制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拓展练习
通常,民事主体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其过错程度相当。仅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也可能需依法合理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6条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是法律基于公平考量在行为人(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强制进行了损失分摊,其目的不在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在于实现分配正义,体现公平理念,选项B正确。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5月6日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乙此时取得汽车的所有权。5月16日再返还给甲修理,并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无处分权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且已经交付给丙,丙自交付时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此时无法再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丙返还汽车。丙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C错误,选项E正确。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征税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行政诉讼中,M区基层法院、Q区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性处理,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D错误,选项B、C正确。赵记经营部并未实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让东川公司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E正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应当追究开票人的刑事责任,受票人和介绍人也可构成本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单位名义实施,但属于个人行为,且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所以东川公司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赵某、孙某、李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西海公司为他人虚开,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会计、税务、外贸综合服务等中介组织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规定,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情节严重的,依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西川外服中心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所以选项A正确。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本题中,西川公司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和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00万元,逃税金额200万元,选项B、C、D正确,选项E错误。
孙某此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后触犯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选项A正确。
孙某揭发西川公司的犯罪行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孙某的行为构成立功,选项B正确。
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构成自首,选项E正确。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孙某有权申请周某回避,选项C正确。
累犯,是指因罪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累犯,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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