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授权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  )。
  • A.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 B.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 C.

    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 D.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E.

    核查债权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无须授权。选项D、E,是不得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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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

  • A.

    辩护人

  • B.

    诉讼代理人

  • C.

    自诉人

  • D.

    法定代理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所以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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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额的缴足期限和比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在公司设立时须缴足1/3
  •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8年内缴足
  • D.在公司设立时须缴足1/2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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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对丁市戊县司法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只能由戊县人民政府管辖

  • B.

    对丙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国务院管辖

  • C.

    对己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己市税务局管辖

  • D.

    对甲市乙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甲市公安局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因此,对丙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应由丙省政府管辖。

选项C,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因此,对甲市乙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乙区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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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20年6月成立山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田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7月,田某欲转让股权并通知水升公司、齐某。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齐某表示购买。8月11日,经过公开竞价,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8月13日,施某以股东名义记载于股东名册。8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9月,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2)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3)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4)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申请。(5)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0月,山霞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山霞公司偿还到期债权150万元,山霞公司以账上资金不足拒绝,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协商,债务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

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以下决议: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B正确,选项C、D、E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能视为不同意出售。

[要求2]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选项A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错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E正确。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水升公司出资的专利权评估作价为50万元,低于认缴的80万元,水升公司应当补足30万元,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齐某和田某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应对水升公司出资不足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不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例中,股权受让人施某承担缴纳出资60万元的义务,转让人田某对受让人施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60万元)。综上所述,田某最高承担90万元,即60万元的补充责任和30万元的连带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先弥补公司亏损,符合规定,选项A正确。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题中,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到注册资本的50%,应当继续提取,选项B错误。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在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也可以决议不提取任意公积金),选项C正确。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D错误。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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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乙公司的货款债权是金钱债权,且债权转让事项已经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故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甲公司均不能以禁止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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