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D,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本题中,丙公司抵押权自8月12日设立乙公司的抵押权自8月15日设立。
选项B,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选项C,两个抵押合同都有效。
选项E,甲通过买卖合同(法律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依赖于其前手乙的权利和意志,这是继受取得。

拓展练习
选项A、C,遗赠是给予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财产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亲属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1)配偶;(2)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3)父母;(4)兄弟姐妹及其晚辈直系血亲;(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A,电子支付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发端人、受益人、银行和认证机构。发端人和受益人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和商家,因此,发端人与受益人之间是商务合同关系。
选项B、C,认证机构在网上为参与电子商务各方提供各种认证要求、证书服务、确认用户关系,因此,认证机构与用户之间是认证服务合同关系。
选项D,银行包括发端人银行、受益人银行和中间银行,与发端人、受益人之间是金融服务合同关系。

破产原因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破产申请的依据。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有两个并列的标准: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且未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以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的除外。
本题中,公司在法定异议期内证明其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举证证明未出现破产原因,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情形包括:
(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
(2)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本题中,甲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也不存在“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原因。和解的目的是为债务人提供避免破产清算的机会,因此和解的前提是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本题中,甲公司不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解前提。

选项A,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选项B,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B中,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选项C,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C中,房屋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不需要移送。
选项D,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D中,港口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不需要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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