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赵某投资设立东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川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孙某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兼营内销和出口业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5日,为虚增业务取得银行贷款,赵某指示孙某虚构东川公司与赵某投资设立的赵记经营部之间1000万元货物销售业务,并由公司出纳王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未交付给该经营部,东川公司取得货款后由王某予以冲销。2023年3月,东川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50%的价格购进商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于次日对外销售。为少交该商品销售税款,经赵某同意,在孙某主导下,东川公司通过中间人李某取得西海公司开具的金额5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西海公司支付李某中介费,扣除发票金额2%服务费后将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交付孙某,后孙某将该资金存入以王某名义开设并由赵某控制使用的银行账户。2024年2月,孙某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同时揭发:西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川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通过西川外贸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川外服中心”)协助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出口退税款3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西川公司已缴纳税款。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查实了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事实,后将孙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判阶段,孙某提出审判长周某与赵某关系密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遂申请周某回避。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针对东川公司虚构货物销售业务开具发票这一案情,下列关于各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孙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B、

    东川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C、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D、

    赵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E、

    赵记经营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2]

针对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案情,下列涉案主体中,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  )。

  • A、

    李某

  • B、

    孙某

  • C、

    赵某

  • D、

    西海公司

  • E、

    东川公司

[要求3]

针对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这一案情,下列关于犯罪构成及涉案金额的认定中,正确的有(  )。

  • A、

    西川外服中心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 B、西川公司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 C、

    西川公司逃税金额为200万元

  • D、

    西川公司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 E、

    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金额为300万元

[要求4]

下列关于孙某行为认定、刑罚适用及权利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对孙某可能适用数罪并罚

  • B、

    孙某的揭发行为构成立功

  • C、

    孙某有权申请周某回避

  • D、

    孙某的行为构成累犯

  • E、

    孙某的供述行为构成自首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性处理,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D错误,选项B、C正确。赵记经营部并未实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让东川公司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E正确。

[要求2]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应当追究开票人的刑事责任,受票人和介绍人也可构成本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单位名义实施,但属于个人行为,且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所以东川公司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赵某、孙某、李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西海公司为他人虚开,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3]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会计、税务、外贸综合服务等中介组织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规定,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情节严重的,依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西川外服中心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所以选项A正确。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本题中,西川公司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和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00万元,逃税金额200万元,选项B、C、D正确,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孙某此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后触犯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选项A正确。

孙某揭发西川公司的犯罪行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孙某的行为构成立功,选项B正确。

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构成自首,选项E正确。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孙某有权申请周某回避,选项C正确。

累犯,是指因罪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累犯,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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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将祖传玉器质押给乙作为担保向乙借款,乙将玉器寄存于丙处。寄存期间,丙因急需用钱以市价将玉器出售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关于物权变动及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丁玉器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 B.

    丁原始取得玉器所有权

  • C.

    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丁主张行使对玉器的质权

  • D.

    甲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请求丁返还玉器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不受让与人无处分权事实的影响,合同不会因让与人无权处分而不生效、无效、效力待定。若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该合同有效,选项A错误。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1)受让人须自无处分权人处受让动产;

(2)须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

(3)须支付合理价格受让动产;

(4)须已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交付。本题中,丙将玉器出售给丁是无权处分行为,而丁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玉器已经交付,因此丁善意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正确。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可以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本题中,甲、乙都不能对丁主张权利,选项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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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的业务中,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有(  )。

  • A.

    建筑材料批发

  • B.

    食品销售

  • C.

    房屋代理销售

  • D.

    景区门票销售

  • E.

    药品批发、销售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电子商务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包括:(1)从事药品批发零售的行政许可;(2)从事食品销售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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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有限合伙人可以采用的出资方式包括(  )。
  • A.知识产权
  • B.货币
  • C.劳务
  • D.土地所有权
  • E.实物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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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车辆维修属于承揽合同。选项B,乙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属于保证合同。选项C,合伙合同,是指二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所订立的互约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甲与丁在合同中约定“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不具有合伙合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特征,不属于合伙合同。选项D,甲与途安汽车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选项E,客车与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属于侵权责任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E,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客车与货车的驾驶员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C,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例中,客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客车的所有权人途安汽车公司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故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对乘客戊造成的伤害是由客车和货车共同造成的甲与丁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到“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所以本次事故由甲与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C,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本案例中,因买卖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出卖人途安汽车公司为间接占有人。将车送至修理厂维修后,修理厂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选项D,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变价处分权的行使须先行催告,催告期不少于60日。未经催告,不得径行变卖留置财产。本案例中,若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不可直接将客车折价售卖。选项E,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本案例中,维修合同没有约定先后顺序,修理厂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利丰银行既可以请求债务人甲偿还贷款,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D、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保证合同已明确约定,乙丙是按份共同保证,债权人利丰银行有权请求乙丙二人按各自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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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年6月成立山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田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7月,田某欲转让股权并通知水升公司、齐某。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齐某表示购买。8月11日,经过公开竞价,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8月13日,施某以股东名义记载于股东名册。8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9月,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2)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3)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4)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申请。(5)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0月,山霞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山霞公司偿还到期债权150万元,山霞公司以账上资金不足拒绝,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协商,债务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

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以下决议: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B正确,选项C、D、E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能视为不同意出售。

[要求2]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选项A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错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E正确。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水升公司出资的专利权评估作价为50万元,低于认缴的80万元,水升公司应当补足30万元,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齐某和田某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应对水升公司出资不足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不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例中,股权受让人施某承担缴纳出资60万元的义务,转让人田某对受让人施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60万元)。综上所述,田某最高承担90万元,即60万元的补充责任和30万元的连带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先弥补公司亏损,符合规定,选项A正确。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题中,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到注册资本的50%,应当继续提取,选项B错误。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在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也可以决议不提取任意公积金),选项C正确。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D错误。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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