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昌盛公司不服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可以采取的正确维权做法有( )。
下列关于《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立法级次及审查请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昌盛公司不服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和市税务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其可以采取的正确维权做法有( )。
稽查局对昌盛公司提供的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进行确认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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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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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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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事实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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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外部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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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征税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行政诉讼中,M区基层法院、Q区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拓展练习
行政行为撤销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行为在合法要件方面有瑕疵。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四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数个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3)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选项A错误。
通常认为,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的,属于无效情形,选项B错误。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3)行政行为已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选项C错误。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对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选项D正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而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一级复议制,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方式;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采用灵活审理方式,包括听取意见、书面审理、调查取证以及组织听证等方式,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因此,规章作为行政复议审理的依据,不能用“参照规章”的表述,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未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法无授权不可为,选项D错误。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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