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拟从事客运经营,2022年2月20日,甲与途安汽车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以40万元价格自途安汽车公司处购买一辆客车,首付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余款在2024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在甲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客车所有权属于途安汽车公司。为筹措首付款,甲向利丰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3月6日,利丰银行与乙丙二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到期未还款,即由乙、丙二人承担按份共同保证责任。3月15日,甲向途安汽车公司支付30万元后提回客车,甲与丁签订合同,由丁负责客车运营,年底按10%给丁分配收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23年6月,该客车营运途中与畅达货运公司的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该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至便民汽车修理厂维修,经有关部门认定客、货车驾驶员均有过错。事后,甲以自己并非客车所有权人为由拒付4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拒绝向甲交付客车。2023年12月因甲未偿还到期贷款,利丰银行遂请求乙、丙二人代偿,从而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

  • A、

    承揽合同关系

  • B、

    保证合同关系

  • C、

    合伙合同关系

  • D、

    买卖合同关系

  • E、

    侵权责任关系

[要求2]

下列关于乘客戊所受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应由客、货车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

    应由途安汽车公司和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

    应由甲、途安汽车公司和畅达货运公司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

    应由甲和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

    应由客、货车驾驶员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要求3]

下列关于客车在修理期间的占有状态及便民修理厂权利行使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途安汽车公司间接占有客车

  • B、

    修理厂直接占有客车

  • C、

    甲间接占有客车

  • D、

    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可以直接折价售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E、

    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甲交付客车

[要求4]

下列关于贷款债权到期时利丰银行债权实现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利丰银行先请求甲偿还贷款,在甲财产执行不能时方可请求乙丙二人中任意一人承担全部代偿责任

  • B、

    利丰银行先请求甲偿还贷款,在甲财产执行不能时方可请求乙丙承担代偿责任,但分别请求乙丙各承担50%份额的代偿责任

  • C、

    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丙承担代偿责任,但只能就部分代偿责任请求丙

  • D、

    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乙承担代偿责任,但只能就部分代偿责任请求乙

  • E、

    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乙丙二人中任意一人承担全部代偿责任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A,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车辆维修属于承揽合同。选项B,乙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属于保证合同。选项C,合伙合同,是指二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所订立的互约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甲与丁在合同中约定“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不具有合伙合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特征,不属于合伙合同。选项D,甲与途安汽车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选项E,客车与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属于侵权责任关系。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E,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客车与货车的驾驶员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C,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例中,客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客车的所有权人途安汽车公司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故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对乘客戊造成的伤害是由客车和货车共同造成的甲与丁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到“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所以本次事故由甲与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A、B、C,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本案例中,因买卖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出卖人途安汽车公司为间接占有人。将车送至修理厂维修后,修理厂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选项D,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变价处分权的行使须先行催告,催告期不少于60日。未经催告,不得径行变卖留置财产。本案例中,若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不可直接将客车折价售卖。选项E,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本案例中,维修合同没有约定先后顺序,修理厂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要求4]
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利丰银行既可以请求债务人甲偿还贷款,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D、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保证合同已明确约定,乙丙是按份共同保证,债权人利丰银行有权请求乙丙二人按各自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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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职务代理不同于一般委托代理之处在于(  )。
  • A.代理人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B.被代理人限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C.不适用表见代理
  • D.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权限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职务代理,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人员基于其职权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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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审计委员会性质成员构成及董事会设置流程正确的是(  )。
  • A.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能有职工代表
  • B.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以外单独设置的议事机构
  • C.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股东担任
  • D.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可以不设监事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C,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选项B,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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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对丁市戊县司法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只能由戊县人民政府管辖

  • B.

    对丙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国务院管辖

  • C.

    对己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己市税务局管辖

  • D.

    对甲市乙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甲市公安局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因此,对丙省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应由丙省政府管辖。

选项C,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因此,对甲市乙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乙区政府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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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追究逃税罪刑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已办理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不按期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不申报,逃税数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B.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足额认缴应纳税款并缴纳滞纳金的,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C.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实施逃税行为,累计数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D.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少缴已扣税款数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逃税罪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纳税人”逃避应当缴纳税款达到一定数额并占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10万元以上+10%以上):二是“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达到一定数额(10万元以上)。选项A缺少逃避缴纳税款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比例,无法判断是否构成逃税罪,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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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乙公司的货款债权是金钱债权,且债权转让事项已经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故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甲公司均不能以禁止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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