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0年6月成立山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田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7月,田某欲转让股权并通知水升公司、齐某。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齐某表示购买。8月11日,经过公开竞价,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8月13日,施某以股东名义记载于股东名册。8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9月,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2)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3)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4)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申请。(5)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10月,山霞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山霞公司偿还到期债权150万元,山霞公司以账上资金不足拒绝,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协商,债务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以下决议: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关于田某出售股权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

    施某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享有股东权利

  • B、

    齐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 C、

    田某出售股权无须通知其他股东

  • D、

    水升公司未作表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 E、

    水升公司未作表示视为不同意出售

[要求2]

关于2024年9月召开新股东会议,下列符合规定的有(  )。

  • A、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
  • B、

    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

  • C、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
  • D、

    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

  • E、

    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要求3]

债权人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施某最高承担80万元

  • B、

    齐某最高承担30万元

  • C、

    齐某最高承担60万元

  • D、

    水升公司最高承担80万元

  • E、

    田某最高承担60万元

[要求4]

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决议正确的有(  )。

  • A、

    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

  • B、

    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 C、

    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D、

    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

  • E、

    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B正确,选项C、D、E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能视为不同意出售。

[要求2]
答案: B,E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选项A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错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E正确。

[要求3]
答案: B
答案解析: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水升公司出资的专利权评估作价为50万元,低于认缴的80万元,水升公司应当补足30万元,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齐某和田某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应对水升公司出资不足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不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例中,股权受让人施某承担缴纳出资60万元的义务,转让人田某对受让人施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60万元)。综上所述,田某最高承担90万元,即60万元的补充责任和30万元的连带责任。

[要求4]
答案: A,C,E
答案解析: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先弥补公司亏损,符合规定,选项A正确。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题中,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到注册资本的50%,应当继续提取,选项B错误。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在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也可以决议不提取任意公积金),选项C正确。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D错误。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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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债权让与效力及法律限制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 A.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 B.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受让人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一切从权利
  • C.债权让与自通知债务人时生效
  • D.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的债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选项B,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选项C,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而非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

选项D,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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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企业向某河流排放污水100吨,乙企业向该河流排放污水500吨。导致承包户丙在本段河流中饲养的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后经鉴定,甲乙企业排放污水均足以造成全部伤害。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企业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只能分别向甲、乙企业各主张50万元赔偿

  • B.

    丙可以向甲、乙企业任何一方主张100万元赔偿,且甲、乙企业不得主张仅赔偿50万元

  • C.

    若乙企业向丙赔偿50万元,则其可在此赔偿额度内向甲企业追偿

  • D.

    若丙免除乙企业的赔偿责任,则甲企业亦无须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本题中,甲企业和乙企业作为连带债务人,各自按照5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乙企业承担50万元赔偿责任,没有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故不能向甲企业追偿,选项C错误。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丙免除乙企业的赔偿责任后,在乙企业应当承担的50万元范围内,甲企业的连带责任相应消灭,即甲企业仍就剩下的5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并非无须向丙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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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  )。

  • A.

    孙子女

  • B.

    丧偶儿媳

  • C.

    兄弟姐妹

  • D.

    岳父母

  • E.

    祖父母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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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有限合伙人可以采用的出资方式包括(  )。
  • A.知识产权
  • B.货币
  • C.劳务
  • D.土地所有权
  • E.实物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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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省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位于Z市M区)收到实名举报称昌盛公司(位于Z市N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和审理,认定昌盛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于2023年11月7日向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82万元及滞纳金。昌盛公司不服,于11月14日向稽查局递交《纳税担保申请书》《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评报告》等材料,申请以公司的专利权作为纳税担保。

2024年1月5日,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1号)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是可以用作质押的权利凭证,但并未明确专利权是否可以质押,故专利权不属于法定纳税质押担保财产。况且,该专利尚未用于实际生产,设定该质押不能充分保证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因此,稽查局对昌盛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提供纳税担保的申请不予确认。昌盛公司不服,向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位于乙市Q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4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行为。

昌盛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第一,撤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二,撤销市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四,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征税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2]
答案解析: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要求3]
答案解析: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行政诉讼中,M区基层法院、Q区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要求4]
答案解析:行政裁决,是指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权利归属或者侵权损害纠纷进行审查,并就各方责任的承担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是稽查局对昌盛公司的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行政许可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稽查局对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授益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稽查局对担保申请的确认会导致昌盛公司具备了行政复议的条件,故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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