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本小题16分)位于市区的某工业母机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清单企业。2024年甲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0000万元、投资收益51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5000万元、税金及附加4200万元、管理费用5600万元、销售费用26000万元、财务费用22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甲企业自行核算的2024年度会计利润为11300万元。2025年2月甲企业进行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5月接受母公司捐赠的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额130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企业将11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赠与双方无协议约定。(2)6月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销售产品,不含税价格为3000万元,成本为250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代销清单,甲企业未对该业务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3)投资收益中包含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00万元、转让成本法核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1100万元。(4)9月份对甲企业50名高管授予限制性股票,约定服务期满1年后每人可按6元/股购买1000股股票,授予日股票公允价格为10元/股。12月31日甲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500000 贷:资本公积        500000(5)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员工工资25000万元;另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800万元,由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6)成本费用中含发生职工福利费10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40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相关收据。(7)境内自行研发产生的研发费用为2400万元;委托境内关联企业进行研发,支付研发费用1600万元,已经收到关联企业关于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报告。(8)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500万元,业务招待费600万元。(9)7月至8月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购置数字化仪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发生运输安装费用10万元。该环保专用设备符合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目录,购置于2023年,购置时投资额380万元,计税基础400万元;设备改造时,财产净值为3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回答业务(1)中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2]

回答业务(2)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3]

计算业务(2)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4]

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5]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6]

回答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并说明理由。

[要求7]

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8]

回答委托研发产生的研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并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9]

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0]

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1]

说明企业对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计算相应减免金额。

[要求12]

计算企业202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本题来源:2025年注会《税法》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处理错误。(0.5分)

理由:企业接受股东划入资产,除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且会计上已实际处理外,应作为收入处理,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0.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增值税处理错误(0.5分),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0.5分)

理由:委托代销货物,企业虽未收到代销清单但是货物自6月发出已满180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应计算销项税额。(0.5分)

委托代销货物,企业所得税以收到代销清单时为收入确认时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因此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0.5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2)应补缴增值税税额=3000×13%=390(万元)(0.5分)

业务(2)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90×7%=27.3(万元)(0.5分)

业务(2)应补缴教育费附加=390×3%=11.7(万元)(0.5分)

业务(2)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390×2%=7.8(万元)(0.5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3)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万元。(1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4)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1分)

注:未到行权日计入管理费用的股权激励不允许税前扣除。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能计入。(0.5分)

理由: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税前扣除,不能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0.5分)

[要求7]
答案解析: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5000×14%=3500(万元),实际发生额1000万元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5000×8%=2000(万元),实际发生额2200万元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0-2000=20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5000×2%=500(万元),实际发生额400万元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2分)

[要求8]
答案解析:

能加计扣除。(0.5分)

研发费用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00+1600×80%)×120%=4416(万元)(0.5分)

[要求9]
答案解析: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100000×15%=15000(万元),实际发生额15500万元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00-15000=500(万元)(1分)

[要求10]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0×60%=360(万元),扣除限额2=100000×0.5%=500(万元),实际扣除限额为360万元,实际发生额600万元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360=240(万元)(1分)

[要求11]
答案解析: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1分)

改造投入200万元=原计税基础的50%=400×50%=200(万元),可以抵免税额=200×10%=20(万元)。(1分)

[要求12]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1300+1130-(27.3+11.7+7.8)-4000+50+200-4416+500+240=4957.2(万元)

应纳税额=4957.2×25%-20=1219.3(万元)(1分)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反向开票”的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下列对税收违法案件检举事项的处理方式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举报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暂存待查
  • B.再次检举已经受理且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可合并处理
  • C.检举事项已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由税务局所属稽查局立案
  • D.对已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由举报中心调查核实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举报中心对接收的检举事项,应当及时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选项A不当选);(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选项C不当选);(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
  • 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保底利润
  • 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 C.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
  • D.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A当选。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C当选。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设备制造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开展新型设备研发活动,研发成果的所有权归甲企业。甲企业支付费用100万元。下列关于甲、乙双方税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乙企业提供的研发服务免征增值税
  • B.乙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 C.甲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00万元
  • D.甲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100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研发服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A当选。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放弃免税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当选。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合理支出,允许据实扣除,选项C当选。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委托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加计扣除,甲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100×80%×100%=80(万元),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某交通运输企业的下列车船,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购置的节能汽车
  • B.购置的纯电动乘用车
  • C.租入的外国籍船舶
  • D.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仅在其单位内部场所作业的船舶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选项A当选。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选项B不当选。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的外国籍船舶,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选项C不当选。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船舶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船舶,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