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6节 破产债权和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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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D:属于管理人的职责;(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①核查债权。 ②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③监督管理人。 ④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⑤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⑥通过重整计划。⑦通过和解协议。 ⑧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选项C)。 ⑨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⑩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⑪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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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管理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时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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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4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属于破产费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在本题中,A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人员的费用应当从其报酬中支付,不能在甲公司的破产费用中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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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是管理人的职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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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2)破产案件受理后,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应当停止计算,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清偿。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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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A不当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可以自己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选项C不当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也属于债权人会议成员,只是对通过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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