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在计算个体工商户应税经营所得时,下列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是(  )。
  • A.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B.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 C.

    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家人购买的商业保险

  • 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负担的税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得税前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扣除;选项D,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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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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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个人将任职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持有至到期行权取得的所得
  • B.

    个人让渡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 C.个人让渡个人投资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权取得的所得
  • D.

    个人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属于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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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甲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3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6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支出合计98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甲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3000万元。

2024年3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2023年甲企业核算中存在以下情况:

(1)本年度实际支付工资总额500万元(含残疾人工资2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8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40万元),为企业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30万元,为部分高管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27万元。上述支出均已计入成本费用。

(2)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600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费用8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包含通过符合税法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付的公益性捐赠金额400万元,支付非专利技术赔偿款10万元。

(4)投资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依据被投资企业经营利润采取权益法核算所确认的投资损失300万元。

(注:甲企业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是2021年,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企业符合安置残疾人员相关条件;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2022年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1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00万元

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500×14%=70(万元)

实际发生额8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4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扣除职工培训费用后的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超过限额扣除金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40=20(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3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只为高管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得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500×5%+27=3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2000×15%=1800(万元)

当年发生广告费业务宣传费600万元,可以据实全额扣除,同时调减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100万元。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1=12000×0.5%=60(万元),限额2=80×60%=48(万元),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8=32(万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2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0×120%=960(万元)

合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2-100-960=﹣1028(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安置残疾人工资支出,可加计100%在税前扣除;选项B,非专利技术赔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选项C,捐赠扣除限额=3000×12%=360(万元),企业实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400万元,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选项E,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少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采取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损失300万元,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3000-20+30+32-1028+40-100+300=225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甲企业经税务机关确认获利年度是2021年,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202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254×25%×50%=28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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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核定征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 A.税务机关采取不同测算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低核定
  • B.担保公司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 C.汇总纳税企业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 D.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采用规定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选项B、C、D,担保公司、汇总纳税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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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 B.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采取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税前扣除
  • C.企业外购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软件,可按2年摊销
  • D.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情况不得低于5年
  • E.外购的商誉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情况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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