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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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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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对数据、虚拟财产的权属等另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D当选。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 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A、B、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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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C、D不当选。选项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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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C、D当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无效。选项A不当选。
【知识链接】
公司决议哪些情况无效、哪些情况可撤销呢?
根据决议内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事项不同,决议撤销和决议无效对比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违反事项 | 法律效力 |
| 决议内容 | 法律、行政法规 | 无效 |
| 公司章程 | 可撤销 | |
|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 法律、行政法规 | |
| 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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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免除债务,债权的从权利,如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选项A不当选。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如债权人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使得债权人无法清偿自身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选项B当选。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作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选项C当选。免除应符合法律行为要件的有关规定,如免除人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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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选项B不当选;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C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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